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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第二十条》:让常识回归常识,让正义成为正义

这个春节最热的法律话题就是电影《第二十条》,它不仅跟法律人有关,而且跟每一个普通群众有关。

剧中的主要案情大概如下:为了给女儿治病,王永强、郝秀平夫妻俩找村霸刘文经借了高利贷。因为还不上高利贷,刘文经每次到王永强家,都要用铁链子把王永强锁在门口,像拴狗一样,让王永强为他强奸美女郝秀平看门。为了达到长期霸占郝秀平的目的,刘文经还伪造离婚协议书,逼王永强签字。王永强拒签,刘文经就以此为由,要以强暴郝文秀去抵扣王永强夫妇的债务,每强奸一次抵债200元,每次锁住王永强为强奸看门抵债100元。巨大的屈辱终于激起了王永强的强烈反抗。措手不及的刘文经,连忙挣脱王永强,转身跑向停在路边的自家车上去拿刀,王永强见之,立即随手拿起一把剪刀追上去狂刺,总共刺了二十几刀,把刘文经刺成重伤,刘文经后不治身亡。

我相信很多人在看这个电影的过程中,笑过,也哭过。

所以,它到底是一个喜剧,还是一个悲剧?

说它是喜剧吧,确实有喜剧的因子,有一些小品式的幽默对话,检察官韩明在听证会上的发言更是让我们热泪盈眶,王永强最终被检察官认定为无罪,正义得以实现,银屏外我们揪着的心总算落地了。说它是悲剧吧,我们确实能共情到王永强夫妇的悲和苦。这对夫妻被村霸欺负侮辱到令人怒发冲冠,老实人王永强绝望透顶后终于绝地反击。然而正义之路艰难,刘文经的家属聚众闹事、示威、毁灭证据、干扰证人,大多数检察官刚开始也想对王永强定罪判刑,郝秀平不惜以死明志,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同时上级检察院派专人监督指导、检察官韩明的妻儿遭受切肤之痛、张贵生因韩明的错误起诉而死在上访的路上等背景下,王永强最终得以清白之身走出看守所。

实际上,这也是司法实践的真实写照,让办案人员认定正当防卫是真不容易。正如张明楷老师在《故意伤害罪司法现状的刑法学分析》一文中所说,“笔者在阅读国外的相关法律文献时,发现正当防卫的判决相当多,但在偌大的中国,很少见到正当防卫的判决。”、“前面列举的几种情形,在旧中国与国外都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会认定为相互斗殴。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多的将正当防卫认定为相互斗殴型故意伤害罪的现象?”为何这部电影引起这么大的共鸣?因为电影之外的你我他都可能是电影中的王永强、张贵生、韩雨辰。

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何老实人被欺负到极致后才正当防卫的案件,典型的恶霸与老实人的案件,家属还要通过九死一生的抗争,才能争取到正当防卫?为何很多在旧中国都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在新中国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犯罪?为何认定正当防卫这么难?

实际上,国家和最高层司法机关都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都在努力去解决。从昆山龙哥反杀案开始,这几年先后出台了《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以及《轻伤害案件指导意见》,里面明确了:需要“综合考察案发起因”、“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要切实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辩解、辩护意见,并及时核查”等,有了明显的进步。同时,电影《第二十条》是最高检影视中心参与策划制作的,这已经明确传递了官方的态度和立场了。

这几年司法机关认定正当防卫难度依然比较大。我认为最大的根源是司法在运行过程中慢慢脱离了常识,还没有完全扭转过来。接下来需要继续努力,让常识回归常识,让正义成为正义。这也是落实我们共产党一直主张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

 一、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属于办案考核制度的加分项,办案考核制度助力激活刑法第20条

在电影中,一些检察官刚开始准备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王永强,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之前这类案件都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如果突然改变定性,不仅需要勇气,而且影响考核。

不管是最近几年关于正当防卫新规定新理念的出台,还是最高检借电影表达的态度和立场,都是在鼓励办案人员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充分激活该制度,实现法律的公正,为何百姓的权益。

二、双方只要有打斗就是互殴,就不成立正当防卫?

这种观点比较常见。一些派出所也是这样公开宣传的。

 其实,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9款明确了:要“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在暴力侵害案件中,正当防卫人在面临暴力伤害时,也只有通过暴力才能制止暴力,才能保护自己。总不能要求防卫人任人殴打、任人宰割。

三、只要发生死伤结果,就是防卫过当?

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款就明确指出:要切实防止“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同时,在第三条第12款中明确规定:“准确认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电影中,不法侵害人刘文经的父亲敢于纠集一群人将放有棺柩的车堵在检察院门口闹事施压,就是基于“谁死伤谁有理”。

如果办案人员能设身处地地代入防卫人的立场,考虑到防卫人在紧急情况下恐慌、紧张等心理,做到不强求、多体谅,相信就会做出经得起法律、舆论和历史检验的决定。

四、“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吗?

电影中,检察官韩明在最后的听证程序中说:“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我们也看到为了准确认定王永强行为的法律性质,最高检、检察官吕玲玲、韩明、郝秀平等机构和人付出的努力和代价。我们更希望看到正当防卫制度得以充分激活,正当防卫人和家属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不用付出法律之外的代价,不法侵害人受到刑法的否定和惩治。

邓小平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也相信,好的正当防卫制度得到切实贯彻、充分激活的话,更是可以惩恶扬善。

作者:周湘茂(又名:周翊棋)律师(微信号:calin_xyz、13697438642);研习法律20年,办案数量近千件;

北京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多个案件成功实现无罪辩护;

擅长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诈骗犯罪、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辩护;

前公诉人,曾在“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深谙公诉人的办案习惯和指控思路,以法官和公诉人更青睐的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提升办案效果,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第三方组织专业人员;

广东省律协协会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委员;

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法宝的签约作者、无讼专栏作者。

办案期间,撰写了多篇理论和实务文章,其中有多篇文章发表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苏州检察》《广州律师》等权威刊物。其中,《不以市场交易而以其他犯罪为目的的行贿,是否属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于2018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从“冬虫夏草”案看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于2018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通过江歌刘鑫案看刑法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对犯罪的影响》被北大法律信息网评为2017年度最受关注“文章;《八种影响正当防卫认定的问题》于2019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理论成果奖。李某某被控诈骗案件成功实现无罪辩护,广州市律师协会将该案评为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此外,李某被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成功实现无罪辩护,广州市律师协会将该案评为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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