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判决能让被告人觉得自己罚当其罪,而不是运气差。
我希望在普通群众中像神一样代表公正的法官能根据被告人的主客观行为去定罪量刑,而不是被告人名不副实的经理头衔。
我希望法官看到被告人空有财务经理的头衔,工资、客观行为、对犯罪的帮助作用均与这个头衔不相匹配。
我希望检察官像检察官法明文规定的那样,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而不是一味地从重。正如德国米特迈尔所说:“检察官应仅力求真实与正义,因为他知晓,显露他(片面打击被告)的狂热将减损他的效用和威信,他也知晓,只有公正合宜的刑罚才符合国家的利益。”
我希望判决可以让被告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自己的每一点善和每一点恶都对自己的量刑产生了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作用,从而从心底里改恶从善,达到最佳的刑罚效果。
我希望判决可以真正地根据每个被告人的主客观行为在实际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不是唯头衔论,也不是一刀切,让每个人罚当其罪,这样让还没归案的其他被告人看到法院的公正正义,相信法院会实事求是地公正处理,进而主动投案、退还赃款,真正挽回被害人的损失,这样才是从根本上保证被害人权益的最好方式。对被害人来说,他们最迫切的需要是挽回经济损失。
我希望法官看到被告人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被害人。
我希望法官考虑被害人被骗的情况,也希望法官看见被告人前期被蒙蔽、后期奋力挣扎辞职。
我希望法官看到被告人即使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即使夏某某以加薪诱惑,依然坚决辞职。
我希望法官看到被告人的呐喊:“我跟夏某某不是一类人。
我希望判决能激励引导人们从善,而不是向恶。
这个案件是以一个悲剧开始,我希望不会再以更多的悲剧结束。
作者:周翊嫀(原名:周湘茂)律师,2021年5月13日某诈骗案庭审辩论终结时的发言。
周翊yi嫀qin(原名:周湘茂)律师(微信号:calin_xyz、13697438642,个人微信公众号:贪污贿赂犯罪辩护)研习法律十七年,成功办理多起无罪案件,所办案件基本上都实现了有效辩护;曾在“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时间长达五年,主要办理职务犯罪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数量累计达到近千件。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法宝的签约作者、无讼专栏作者。

